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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
枪支弹药不能藏,持有不用也犯罪
作者:袁文  发布时间:2025-01-07 15:25:20 打印 字号: | |

我国对枪支、弹药的管理有严格的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就是犯罪。每位公民都应增强法律意识,枪支弹药属于危爆物品,如有发现,请主动上交公安机关处理,切勿私藏。也有义务检举、揭发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等违法行为,为公共安全、社会和谐稳定作出贡献。

小编梳理了近三年我院受理的涉枪爆的案件,2022年至今共计12件,罪名均为非法持有枪支,案情也基本雷同:一类是外出使用枪支打猎被举报;一类为私藏枪支在家中被举报;枪支来源有两类:一类为家中已故老人留下;一类为射钉枪改装的非制式枪支。

朋友们!小编再次提醒,家里老人留下的枪支切勿继续留在家中,要及时上交到公安机关。我国对枪支、弹药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明确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法律规定持有、制造(包括变造、装配)、买卖、运输、出租、出借枪支。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具有高度危险性,属于国家严格管制的违禁物品。 违反国家相关管理规定,私自持有枪支等危险品,既触犯法律。我院曾经还审结过使用枪支误伤自己的案件,枪支对行为人自身和社会公共安全,都存在不小的安全隐患。

释法明理什么是“非法持枪”?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弹药的管理制度。国家禁止任何个人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明确规定,国家严格管制枪支。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法律规定持有、制造(包括变造、装配)、买卖、运输、出租、出借枪支。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持有非军用枪支两以上(含气枪)便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持有军用、警用枪支一支以上,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

“非法持枪”存在哪些安全隐患?

非法持有枪支行为具有很大的潜在危险性和社会隐患性,直接影响社会安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这些非法流入市场和社会的枪支一方面给部分有预谋的犯罪分子提供了危害性极大的犯罪工具,增加了社会的不稳定;另一方面也加剧了社会矛盾激烈化、扩大化。一旦非法持枪者与他人发生矛盾或纠纷,事态的发展便极有可能失去控制。这些行为人持有枪支的本意或许只是用于个人收藏或是狩猎,但在情绪波动巨大、思维紊乱的情况下,很容易将枪支作为行凶报复的工具,危害他人的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后果。因此有效打击非法持枪行为势在必行。

非法持枪涉嫌的罪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责任编辑:罗江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