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分发挥“司法审判+普法宣传”作用,有效推动“党建+业务”有机融合,将司法服务的触角延伸到辖区的每一个角落,把为民司法的宗旨贯穿工作全过程,近日,罗江法院综合审判庭党员干警,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巡回审判+普法宣传”的形式,对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进行巡回审判。
由于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被告人认罪态度良好,承办法官当庭宣判被告人王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被告人王某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庭审结束后,法官对被告人和现场群众以案释法,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向旁听群众进行了普法宣传,在增强群众法律意识的同时,提醒大家务必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自己和他人人身安全,真正做到了把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送到群众身边、送进群众心里。
浓浓寒冬,罗江法院把审判庭“搬”到村头,边开庭边普法,播撒法治种子,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震慑一方、安宁一域”的效果。下一步,罗江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司法为民”理念,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接受法治教育、感受法治力量,努力营造全民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让法治精神在基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