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罗江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罗江县慧觉镇镇长、德阳市罗江区科协原主席、德阳市罗江区供销社原党组书记、主任,罗江区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原主任苏某某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为进一步强化廉政警示教育,不断筑牢拒腐防变防线,由中共德阳市罗江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全区58个单位共计90名领导干部来我院参与旁听庭审活动。
公诉机关指控涉嫌贪污罪的犯罪事实:2017年至2018年,被告人苏某某利用担任德阳市罗江区供销社党组书记、主任职务的便利,套取2016年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以下简称2016 电商项目)财物共计 34.1888万元并非法占为己有。
涉嫌受贿罪的犯罪事实:2012年至2019年,被告人苏某某利用担任罗江县慧觉镇镇长、德阳市罗江区供销社党组书记、主任和德阳市罗江区科协主席的职务便利,为廖某某、黄某、田某等人在办理土地使用证、承揽工程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廖某某、黄某、田某等人财物共计53万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苏某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套取国家项目资金34.1888万元非法占为己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现金共计53 万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国徽高悬,庄严肃穆,合议庭有序组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以及被告人陈述等环节,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流畅,客观还原了案件全过程,切实发挥了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障诉权等方面的实质性作用。旁听人员以“零距离”的视角感受法律的威严,以“代入式”的体会接受法治教育,以“沉浸式”的感受领悟违法违纪带来的惨痛教训。经过庭审,综合被告人苏某某的各项情节,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5万元。
庭审以最直观的方式,清晰展现了被告人如何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一步步突破防线、越过底线、跨过红线,最终背弃理想信念,走上职务犯罪的道路。庭审中,被告人更加深刻地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当庭认罪悔罪,也给所有旁听人员敲响了廉洁自律的警钟。
此次旁听活动,让大家进一步认识到了职务犯罪的危害。下一步,罗江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将职务犯罪庭审与廉政警示教育相结合,通过鲜活真实的案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做到“审理一案,警示一片”,坚持以案释法,以最有效的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正确对待权力,坚守政治底色,坚定理想信念,以实际行动在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中贡献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