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邓某某与许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意见,我院依法作出调解书,确定由许某某向邓某某偿还18000元。后许某某未按调解书约定履行偿还义务,邓某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法院发现许某某在有还款能力的情况下拒不执行法院裁定,法院依法作出罚款决定,随后许某某下落不明,躲避执行。罗江法院随即以许某某以涉嫌构成拒执犯罪为由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经公安机关调查,发现许某某躲避在甘肃省嘉峪关市。在确定许某某的行踪后,罗江公安干警迅速前往,在经过15个小时的长途奔袭后,同当地公安干警协同行动,对许某某采取控制措施。后经公诉机关依法对许某某提起公诉。在庭审中,许某某表示认罪悔过,并向邓某某履行完全部给付义务。法院考虑许某某最终积极认罪认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许某某判处罚金2000元。
典型意义:
本案中,充分发挥了法院与公安机关的联动机制,被执行人明知自己已经被法院强制执行,且负有履行义务,妄图通过“躲猫猫”,“打游击”等方式逃避法院执行,其行为是对司法权威和法律底线的公然挑衅,规避执行终将自食其果,拒不执行终被制裁。